打造“小而精”的社区托育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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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的提出: 寿虹代表提出,社区托育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,需要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托育服务的发展。我市社区托育服务业还处在起步阶段,需要街道、社区内外资源的有力支持。 建议: 1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主动落实责任,遵循属地管理、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,通过公办民营、购买服务、财政补贴等形式,鼓励、支持社会力量特别是公益社会组织在社区托育中发挥作用,形成“政府主导+多元协同”的治理模式。 2、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,形成较为完善的运营、管理、监督机制,切实发挥这类机构的引领作用和指导功能。同时,构建校社企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,为社区托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。 3、强化街道在政策落实中的作用,制定社区和托育机构的责任清单,做好社区用房用地规划,进行“适儿化”改造。明确社区托育功能定位,探索“托育+养老”融合照护模式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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